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

為請查復11/17申請退訓之核定情形 若仍未核定 請准11/22(一)請事假

20101118日星期四  9:06:57 PM  啟寫

陳明宏班導:

案由:為請查復11/17申請退訓之核定情形    若仍未核定  請准11/22(一)請事假

  明:まずは右まで。さて

一、11/17拙愚夏興國申請退訓乙案  請予查復最後核定情形~~核准後就告終止~~另請予協助將拙愚自92711/15所遞呈的相關書類書函書證  櫃中區職訓中心若為入案者  請返還拙愚  對於這一段短期受訓  成感謝台端及中心長官的不棄

二、倘若11/19(五)仍未收到貴中心就前述退訓案的最後核定者  請准拙愚11/22(一)請事假    事由:你赴台北之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就法扶案的北上    拙愚係向該會范小姐預約者(0223225151239(註1

三、台端上課時不止一次提及「打預防針」  讓各組同學能夠克制與避免衝突    簡老爹亦提及  台端「非常有可能在12月公開抽籤遠赴布吉納法索派訓」  果真如是  出發前會密集接受16隻各式預防針的施打

四、拙愚在11/16簡老爹的課對第一組「藝府」之英文名稱「IF」建議以「EF」為之  其理由之一係指「IF」中譯為「假設、如果」之事實上不可能、機率極低

   五、多次公開場合中貴中心的上至曹主任下至台端(班導)、輔導員提及:「學員有事可以直接向班導、輔導員反映」云云~~本人以不帶批判的雙願行政救濟且係避免讓貴中心為難的事先知情之遵循班導/輔導員的程序為之  就致生如此多的怨懟    那請問應如何做才不至滋生怨懟呢?
   誠如說明三的預防針喻例~~本人為貴中心設想周到卻引起如此的怨懟  那總比日後勞委會的官員以大官派頭官話大講指責下來還好的多

   六、拙愚自辦退訓係最簡單單純化的作法  本人日後主戰場係在台北  台中已係過渡站

   七、茲此稟述~~JUST  TIME  DO  JUSTICE!
仁人為我為人仁 君霖天下天霖君!

1:本人在11/18(四)試著上網線上請假  輸入帳號(身份證字號)、密碼後仍無法進入線上請假程序  故在此以書面為之

                   99              11              19                
拙愚夏興國  20101118日星期四  2:50:05 AM  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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