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就被訴人義里派出所某位或是若干位警員涉 犯[隱匿公文書罪]'[湮滅刑事證據罪]犯 行’ 另請查明周文彬犯警是否涉犯教唆前開犯罪 鈞署(台中地檢署106偵3920號)案件 爰予具狀聲請予陳述事實理由證據 依據憲法第十六條、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提 起犯罪訴追之告訴偵查公訴檢察救濟狀,請予 踐行犯罪訴追檢察救濟大正義行\正道行義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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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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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四月十日星期一11:50 PM打字 擬於寫好後電傳電子郵件送達
致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張宏謀檢察長\承辦檢察官 鈞鑑:
副本: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警分局分局長‵偵查隊’ 督察室
案由:
1 . 為就被訴人義里派出所某位或是若干位警員涉犯[隱匿公文書罪]' [湮滅刑事證據罪]犯行’ 另請查明周文彬犯警是否涉犯教唆前開犯罪 鈞署(台中地檢署106偵3920號)案件 爰予具狀聲請予陳述事實理由證據 依據憲法第十六條、 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提起犯罪訴追之告訴偵查公訴檢察救濟狀, 請予踐行犯罪訴追檢察救濟大正義行\正道行義事:
訴訟救濟人即是犯罪直接被害人:
夏興國 ( 華 夏 御 乾 \ 善 御 \ 天 一 \ 衡 陽 理 \ 東 方 白 \ 歸璞 )(詳卷)
被訴人\犯罪行為人:
1 . 大甲警分局管轄之某位或是若干位警員(大甲警分局偵查隊‘ 或是后里分駐所或是義里派出所)
關係人 :
周文彬(前義里派出所另案犯法瀆職警察\犯罪行為人)
事 實 理 由 證 據 :
一‘陳報人夏興國因為錄取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辦理之[數位圖 文傳播科技班] 預定04\11 辦理報到’04\12開訓直至\09\15結訓
關於鈞署承辦之本件刑事檢察救濟案件 若有開庭之必要 請予訂於:
星期一早上或是星期五下午 最好能夠接洽嘉義地檢署安排遠距視訊訊問(按 :雲嘉南分署位於台南市北邊之官田區官田工業區內 距離嘉義地檢署較近 若是 台南地檢署新營辦公室或是新營簡易庭亦可接洽遠距視訊訊問者 亦可為之) 當然 鈞院若認為必須親自到庭等情 祈請准為排定
星期一早上或是星期五下午
二‘茲因 鈞署露股檢察官偵辦(106偵3920號)案件 在第二次偵查庭(03\29者)~~勘驗(台中市后里區) 義里派出所係爭時日(105\2\03)監視錄影檔案等情
惟查:
該次03\29偵查期日勘驗監視錄影檔案 並未勘驗到[被告周文彬以{你是甚麼東西?}公然侮辱] 之監視錄影檔案云云
本人認為上情有衍生其他刑事犯罪(諸如:隱匿公文書罪‘ 湮滅刑事證據罪)之情事 爰予具狀訴請檢察救濟大正義行正道行義 陳述事實理由證據如夏:
三‘查: 本人夏興國事案發後即時馬上立刻打電話110報警且在第三次報警 時徵得110員警同意後逕赴后里分駐所報案並完成警訊筆錄之製作 等情 承辦警員(偵查員‘后里分駐所警員) 依法應該很快就要到義里派出所扣取係爭證物 亦即:
鈞署03\29勘驗時並未勘驗到[被告周文彬以{你是甚麼東西? }公然侮辱]之監視錄影檔案云云
聲請鈞署依法查明:
究竟是[尚未勘驗完全] 抑或本件之犯罪行為人將前述內容在拷貝呈送時予以剪掉(cut) ~~
只須勘驗監視錄影光碟即明真正事實
後者則有本件犯罪行為人涉犯湮滅刑事證據罪‘ 隱匿公文書罪犯行並請鈞署查明[周文彬]( 另案犯罪行為人是否涉及本件之教所前開犯罪之犯行?!)
鈞署應予併案偵辦查明真正犯罪行為人後提起公訴之
四‘鈞署(台中地檢署) 承辦檢察官應予查明真正事實以及真正犯罪行為人之 並予以提起公訴追究係爭各案犯罪行為人真正之刑事責任 以正國法實現個案正義 國法正義制裁之!
祈 予 賜 准 至 禱 !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人為我為人仁 ; 君霖天下天霖君 !
謹 誌
致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張宏謀檢察長\承辦檢察官 公鑑:
致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張宏謀檢察長\承辦檢察官 公鑑:
副本: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警分局分局長’ 偵查隊’ 督察室 公鑑:
證 物 證人詳請參照書狀內文所述: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04 月 11 日
被 害 人 即是 拙 愚 夏 興 國 敬 筆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星期二00:10 AM打字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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