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八月七日星期日2:51:30 AM起寫 擬於 0 8 \ 0 8( 一 )遞寄
致 后里區公所社會課 轉致 國華人壽保險公司江美蘭君 鈞鑑:
案由:為請准就100年05月26日交通事件申請「后里區民意外保險理賠」事:
拙愚夏興國的聯絡方式與候教處為:
1..uranusreleo@gmail.com(即GOOGLE的電子郵件)
2.台中縣后里鄉義里郵局第74號信箱
3.台中縣后里鄉甲后路138巷8之16號 TEL(04)25581147、25586646(請先預約聯絡安排,本人常常因個案救濟外出)
:4.3G\GSM: 0975—054474(您我是是七四~~七月四日是母難日、亦為某個國家的國慶日,七月四日誕生日誌記)
說明:
一、引用拙愚夏興國100年07月21日交付貴后里區公所之100年05月26日交通事件申請「后里區民意外保險理賠」之書狀及附件。 另則,100年08月05日收悉貴后里區公所100年07月28日之后區社字第100011911號函,併此敘明。(按:日前~08\05早上~收悉貴后里區公所就上開05\26交通事故的急難救助金五千元,特此致謝及陳明附註)
二、因參閱貴后里區公所所發送轄區各戶的「100年度后里區民意外保險」文宣,得知后里區公所為設籍后里區之區民提供意外保險的事後救濟,從「意外保險」的字句名實內涵應指『因意外事故致傷或成殘或致命…』,詳細內容需參閱保險條款;亦即,『一般致傷的意外事故』若未列入承保範圍者,本件應會以『否准』為之(07\21申請書狀說明亦有相關論述);同理,保險條款若是擴張及於『一般致傷的意外事故』,則本件爰依理賠比例核准理賠之~~依據意外險的本旨,應予從寬擴張解釋及適用為宜!
三、資申請「后里區民意外事故理賠」給付:
1. 引用07\21申請書及附件
2. 亦請參調日前由貴后里區公所社會課(承辦人陳念慈)就「05\26交通事故的急難救助申請案卷」
四 祈 予 賜 准 至 禱 !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誌
后里區公所社會課 轉致 國華人壽保險公司江美蘭君 公鑑:
聲請人即是05\26交通事故之被害人 夏興國
二○一一年八月七日星期日3:06:44 AM寫畢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星期二9:02:40 PM起寫 擬於 0 8 \ 0 3( 三 )遞寄
致 勞工保險局給付處傷病給付小組 為民服務中心 鈞鑑:
案由:為就「100年05月26日交通事件申請職災醫療\傷病給付」個案,就貴給付處傷病給付小組
100年07月22日之保給簡字第100021152390號函指示更正事項,惠予更正及陳報事:
說明:
說明:
一、拙愚夏興國08\02(二)下午親赴中華民國數位科技推廣協會之建築工場領取由貴給付處傷病給付小組100年07月22日之保給簡字第100021152390號函指示更正事項,分別親赴:1.台中市大雅區清泉醫院、 2 . 台中市豐原區署立豐原醫院就「診斷證明書證正本」事項洽辦之,前者是由清泉醫院醫事室林秋琬主任已加蓋『副本與正本相符』的章戳(按:因該醫院另行申請診斷證明書需要$100元\新台幣一百元,本人以洽請核對05\27所開的原始正本無誤後加蓋前開張戳證明之)、後者則是製發副本,一份$10(新台幣十元)。 經補正後如附件,請察鑑並核准之!
二、關於傷病給付申請書的「傷病類別」業已依據貴小組指正的欄位予以更正之,致謝!
三、100年05月26日發生交通事故後隨即送往前述之大雅區清泉醫院急診處療治之、本人示意日之05\27才洽請該院開立診斷證明書之;亦即,清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就是事發當日的就診經過及診斷證明。
四 祈 予 賜 准 至 禱 !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誌
勞工保險局給付處傷病給付小組、為民服務中心 公鑑:
聲請人即是冤獄劫難苟存殘命浩劫餘生後我活著控訴! 夏興國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星期二9:20:46 PM寫畢
附註:拙愚夏興國日前在中華數位科技推廣協會(康林國際教育機構)舉辦之「教育訓練產業專案管理人員培訓班」職訓課程業於07\26(二)結訓,日後若需補正等情,請直接與拙愚聯繫之,謹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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